处处留心皆学问 ——浅谈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的疑点处理 刘 娟
处处留心皆学问
——浅谈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的疑点处理
◎ 陕西省高陵县榆楚中学 刘娟
初中文言文教学,教学的重点之一是背诵。让学生学完文章之后就能当堂背诵,一直是同仁努力追求的目标。教读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,学生很快就能背诵。但默写时,常常将文中的三问三答句式混淆,问学生原因,他们说一会“我”,一会儿“吾”,太乱!笔者明白了问题的症结——古代文化常识缺失,学生只能死记,不理解就记不准。
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讲的是邹忌“将己之美,徐公之美细细详勘”(吴楚材《古文观止》)“以臣诚知不如徐公美”讽谏齐王,使齐王感到被谄臣从四面八方包围的危险,不得不广开言路,听取批评,最终“战胜于朝廷”的故事,告诉人们委婉讽谏、纳谏的重要性。
笔者是这样点拨背诵的:
一、 借金圣叹评价,畅通背诵思路
金圣叹在《天下才子必读书》中评价该文:一段问答孰美,一段暮寝自思,一段入朝自述,一段讽王蔽甚,一段下令受谏,一段进谏渐稀,段段简峭。
按照此思路带领学生把课文详分细析,学生立刻就能理解本文类比、比喻,由此及彼,构思精巧,寓大于小的写作特点。背诵思路顺畅。
二、借人物说话心理攻破句式难点
对三问三答的背诵学生无所适从,总是混淆问答内容。他们纳闷:内容一样,为什么表述不一样。
这与邹忌说话时的时间、心理、谈话对象、文化背景有关。
邹忌窥镜后就问妻子,“我孰与城北徐公美?”用了自称代词“我”而且“孰”倒装在最前面,该问话可谓脱口而出,没有掩饰,没有思考,流露出夫妻二人亲密无间的关系,流露出丈夫在妻子面前亲和的一面,也流露出邹忌想知道结果的迫切心情。
邹忌问妾“吾孰与城北徐公美?”自称代词由“我”变成了“吾”,语气严肃,由此细节可推知他对妾的态度生硬、生疏,同时也印证了发问之前“不自信”的心虚。
旦日,问客:“吾与徐公孰美?”对自己的称呼仍是“吾”,但语序由问妻妾时的倒装句变为常式句。变化的原因有二,其一与客人讲话,要注意身份、场合、不能太随便,对话自称应为“吾”。其二,在客人面前不能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得太直白,显得没有涵养,语气要缓和,不能急切,于是问话就成为:“吾与徐公孰美”。
三次问话,时间不同,对象不同,场合不同,问话时心理也不同,三次表述各有特点。
仔细揣摩妻、妾、客三人的回答,也有语气、感情、心理的细微变化。
妻子:“君美甚,徐公何能及君也?”前一句是感叹句,后一句是反问句,热情地赞美,溢于言表,毫无掩饰,真可谓“情人眼中出西施”!面对浓浓的“私”情,难怪邹忌不自信。
妾:“徐公何能及君也?”该句是妻子后半句答话的重复,就一个反问句,语气冷淡,说话拘谨,面对主人严肃或冷漠的问题,一个怯怯的身影出现在我们眼前。
客:“徐公不若君之美也。”这个回答既不是感叹句,也不是反问句,而是一个否定句。众所周知,否定句的语气既轻又弱。由此可知,来客急于办事,心思根本就不在谁美的问题上,难免心不在焉,敷衍塞责。
三次回答,身份不同,心思不同,回答的语气方式也不同。
三、借特定的文化氛围明确表述差别
“我” 和“吾”,在古汉语中均为第一人称代词。在先秦时代,有一种不成文的习惯——与人交谈明确的自称“我”,会被人当作“下里巴人”,如现代人称“俺”。故:邹忌与妻对话时称“我”,与妾、客对话时称“吾”。
“妻”《说文解字》解释说:“妇与夫齐者也。”后明确指嫡妻——男子明媒正取的合法配偶——婚姻制度中被唯一承认的“妻”。在男人心里,妻是家庭必不可少的成员,是亲人,邹忌“我孰与城北徐公美”的问话自然无所顾忌。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,嫡妻的身份也并不像《说文解字》说的那样与丈夫地位平等,附庸的位置决定了她们的说话态度,有爱恋之情,也有讨好献媚之意,所以妻回答:“君美甚,徐公何能及君也!”
“妾”《说文解字》说:“妾从女从辛,辛是一种刑具,表示这是受过刑罚的女奴隶。”又引伸为小妻、侧室——男子在妻子之外另娶的女子。社会地们低下,是被欺凌被侮辱的对象,妾不仅要侍奉男主人,而且还要服侍嫡妻,随时随地受到驱使。实质上她们就是“为人妾”的奴隶!没有人格尊严、人身自由,特别是封建社会初期,丈夫有主宰她生死的大权,她不可能有胆量与丈夫讨论谁美的问题, 对问话又不能置之不理,只好淡淡地应一句“徐公何能及君也!”在邹忌眼中,妾是下人,与她说话,肯定不能失掉身份以“你”“我”平等相称。他要在妾面前摆谱:“吾孰与徐公美?”
三问三答看似不经意的细节,反映了个人之间的不同关系、身份、微妙的心理变化,让我们了解到封建社会初期森严的等级制度。
介入有关文化背景后,学生对文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,背诵不再枯燥无味,反而有消遣的乐趣。
抓住关键语段、句子,甚至标点符号,反复推敲,就能感悟到语言之外的丰富意蕴,体味到语言包涵的复杂情感,了解到不同时期文化的精彩纷呈。学生欣赏品味能力提高了,课文背诵也轻松了。
以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,敬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。





